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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告: 硝酸和鹽酸具有強腐蝕性和強氧化性,樣品消解過程應在通風櫥內進行,實驗人 員應注意佩戴防護器具,避免吸入呼吸道或接觸皮膚和衣物。
1 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和廢氣顆粒物中砷、硒、鉍、銻四種元素的原子熒光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、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和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顆粒物中 砷(As) 、硒(Se) 、鉍(Bi) 、銻(Sb)的測定。
當環境空氣采樣量為 150 m3 (實際狀態),樣品預處理定容體積為 50.0 ml 時,方法的 檢出限為 0.2 ng/m3~2 ng/m3 ,測定下限為 0.8 ng/m3~8 ng/m3;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采樣 量為 50 m3(標準狀態),樣品預處理定容體積為 50.0 ml 時,方法檢出限為 0.4 ng/m3~4 ng/m3, 測定下限為 1.6 ng/m3~16 ng/m3;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采樣量為 0.600 m3(標準狀態 干煙氣),樣品預處理定容體積為 100.0 ml 時,方法檢出限為 0. 1 g/m3~0.7 g/m3 ,測定下 限為 0.4 g/m3~2.8 g/m3 。詳見附錄 A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本標準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 標準。
GB/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
GB/T 21191 原子熒光光譜儀
HJ/T 48 煙塵采樣器技術條件
HJ/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
HJ 93 環境空氣顆粒物(PM10 和 PM2.5 )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
HJ 194 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
HJ/T 374 總懸浮顆粒物采樣器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
HJ/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
HJ 664 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布設技術規范(試行)
3 方法原理
用濾膜或濾筒采集空氣或廢氣中顆粒物,樣品經硝酸-鹽酸混合酸消解后,進入原子熒 光光譜儀,試樣中的砷、硒、鉍、銻在酸性條件下與硼氫化鉀(或硼氫化鈉) 發生氧化還原 反應,生成砷化氫、硒化氫、鉍化氫、銻化氫氣體,氫化物在氬氫火焰中形成基態原子,在
元素燈(砷、硒、鉍、銻) 發射光的激發下產生原子熒光,在一定濃度范圍內原子熒光強度 與試液中元素的含量成正比。
4 干擾和消除
銅等過渡金屬元素可能對測定有干擾,加入硫脲-抗壞血酸混合溶液(5. 17),可以基本
消除干擾。在本標準的實驗條件下,樣品中含 100 mg/L 以下的 Cu2+ 、50 mg/L 以下的 Fe3+、 1 mg/L 以下的 Co2+ 、10 mg/L 以下的 Pb2+和 150 mg/L 以下的 Mn2+不影響測定。
5 試劑和材料
除非另有說明,分析時均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分析純試劑,實驗用水為新制備的去離子 水或蒸餾水。
5.1 鹽酸: ρ (HCl)=1. 19 g/ml ,優級純。
5.2 硝酸: ρ (HNO3 )=1.42 g/ml ,優級純。
5.3 氫氧化鉀(KOH)。
5.4 氫氧化鈉(NaOH)。
5.5 硼氫化鉀(KBH4 )。
5.6 硫脲(CH4N2S)。
5.7 抗壞血酸(C6H8O6 )。
5.8 三氧化二砷(As2O3 ):優級純。
5.9 硒粉: 高純(質量分數 99.99%以上) 。
5.10 鉍: 高純(質量分數 99.99%以上) 。
5.11 三氧化二銻(Sb2O3 ):優級純。
5.12 鹽酸溶液: 5+95
量取 50 ml 鹽酸(5. 1)溶于約 500 ml 水中,再用水稀釋并定容至 1 L。
5.13 鹽酸溶液: 1+1
量取 500 ml 鹽酸(5. 1)溶于約 400 ml 水中,再用水稀釋并定容至 1 L。
5.14 鹽酸溶液: c(HCl)=1 mol/L
量取 41.6 ml 鹽酸(5. 1)溶于一定量的水中,再用水稀釋至 500 ml。
5.15 硝酸-鹽酸混合溶液
分別量取 55.5 ml 硝酸(5.2)及 166.5 ml 鹽酸(5. 1),溶于約 500 ml 水中,再用水稀
釋并定容至 1 L。
5.16 硼氫化鉀溶液: ρ(KBH4 )=20 g/L
稱取 0.5 g 氫氧化鉀( 5.3)溶于 100 ml 水中,玻璃棒攪拌至完全溶解后,再加入 2.0 g
硼氫化鉀(5.5),攪拌溶解,用時現配。
注:也可以用氫氧化鈉、硼氫化鈉配制硼氫化鈉溶液。
5.17 硫脲-抗壞血酸混合溶液
稱取硫脲(5.6)、抗壞血酸(5.7)各 5 g ,用 100 ml 水溶解,混勻,用時現配。
5.18 氫氧化鈉溶液: c(NaOH)=1 mol/L
稱取 20.0 g 氫氧化鈉(5.4)溶于水,冷卻后稀釋至 500 ml。
5.19 砷標準溶液
5.19.1 砷標準貯備液: ρ (As )=100 mg/L
購買市售有證標準物質,或稱取 0. 1320 g 經過 105℃干燥 2 h 的優級純三氧化二砷(5.8)
溶解于 5 ml 氫氧化鈉溶液(5. 18)中,用鹽酸溶液(5. 14)中和至酚酞紅色褪去,用水定容 至 1000 ml ,混勻。4℃下可存放 2 年。
5.19.2 砷標準中間液: ρ (As )=1.00 mg/L
移取 5.00 ml 砷標準貯備液(5. 19. 1),置于 500 ml 的容量瓶中,加入 100 ml 鹽酸溶液
(5. 13)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4℃下可存放 1 年。
5.19.3 砷標準使用液: ρ (As )=100 μg/L
移取 10.00 ml 砷標準中間液(5. 19.2),置于 100 ml 容量瓶中,加入 20 ml 鹽酸溶液(5. 13),
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4℃下可存放 30 d。
5.20 硒標準溶液
5.20.1 硒標準貯備液: ρ (Se )=100 mg/L
購買市售有證標準物質,或稱取 0. 1000 g 硒粉(5.9),置于 100 ml 燒杯中,加 20 ml
硝酸(5.2)低溫加熱溶解后冷卻至溫室,移入 1000 ml 容量瓶中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 4℃下可存放 2 年。
5.20.2 硒標準中間液: ρ (Se )=1.00 mg/L
移取 5.00 ml 硒標準貯備液(5.20. 1),置于 500 ml 的容量瓶中,加入 200 ml 鹽酸溶液
(5. 13)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4℃下可存放 100 d。
5.20.3 硒標準使用液: ρ (Se )=100 μg/L
移取 10.00 ml 硒標準中間液(5.20.2),置于 100 ml 容量瓶中,加入 40 ml 鹽酸溶液(5. 13),
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用時現配。
5.21 鉍標準溶液
5.21.1 鉍標準貯備液: ρ (Bi)=100 mg/L
購買市售有證標準物質,或稱取 0. 1000 g 鉍( 5. 10),置于 100 ml 燒杯中,加 20 ml
硝酸(5.2),低溫加熱至溶解完全,冷卻,移入 1000 ml 容量瓶中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 4℃下可存放 2 年。
5.21.2 鉍標準中間液: ρ (Bi)=1.00 mg/L
移取 5.00 ml 鉍標準貯備液(5.21. 1),置于 500 ml 的容量瓶中,加入 100 ml 鹽酸溶液
(5. 13)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4℃下可存放 1 年。
5.21.3 鉍標準使用液: ρ (Bi)=100 μg/L
移取 10.00 ml 鉍標準中間液(5.21.2),置于 100 ml 容量瓶中,加入 20 ml 鹽酸溶液(5. 13),
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用時現配。
5.22 銻標準溶液
5.22.1 銻標準貯備液: ρ (Sb)=100 mg/L
購買市售有證標準物質,或稱取 0. 1197 g 經過 105℃干燥 2 h 的三氧化二銻(5. 11),
溶解于 80 ml 鹽酸(5. 1)中,移入 1000 ml 容量瓶中,加入 120 ml 鹽酸(5. 1),用水定容 至標線,混勻。4℃下可存放 2 年。
5.22.2 銻標準中間液: ρ (Sb)=1.00 mg/L
移取 5.00 ml 銻標準貯備液(5.22. 1),置于 500 ml 的容量瓶中,加入 100 ml 鹽酸溶液
(5. 13)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4℃下可存放 1 年。
5.22.3 銻標準使用液: ρ (Sb)=100 μg/L
移取 10.00 ml 銻標準中間液(5.22.2),置于 100 ml 容量瓶中,加入 20 ml 鹽酸溶液(5. 13),
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用時現配。
5.23 石英或玻璃纖維濾膜
對粒徑大于 0.3 μm 顆粒物的阻留效率不低于 99%。
5.24 石英或玻璃纖維濾筒
對粒徑大于 0.3 μm 顆粒物的阻留效率不低于 99.9%。
5.25 氬氣: 純度≥99.99%。
6 儀器和設備
6.1 顆粒物采樣器
使用的環境空氣顆粒物采樣器性能和技術指標應符合 HJ/T 374 和 HJ 93 的規定。污染 源廢氣顆粒物采樣器采樣流量為 5 L/min~80 L/min,其他性能和技術指標應符合 HJ/T 48 的 規定。
6.2 原子熒光光譜儀應符合 GB/T 21191 的規定,具有砷、硒、鉍、銻的元素燈。
6.3 微波消解裝置
6.3.1 微波消解儀: 具有溫度控制和程序升溫功能。
6.3.2 微波消解容器: 聚四氟乙烯或同級材質。
6.3.3 旋轉盤: 在微波消解過程中必須使用旋轉盤,以確保樣品接受微波的均勻性。
6.4 電熱板: 溫控精度±5℃。
6.5 恒溫水浴裝置: 溫控精度±1℃。
6.6 分析天平: 精度為 0.0001 g。
6.7 陶瓷剪刀。
6.8 聚四氟乙烯燒杯。
6.9 一般實驗室常用儀器和設備。
7 樣品
7.1 樣品采集
7.1.1 環境空氣樣品
環境空氣采樣點的布設和采樣過程按照HJ 664和HJ 194中顆粒物采樣的要求執行。
7.1.2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樣品
無組織排放監控點空氣樣品采集按照HJ/T 55中相關要求設置監測點位,其他同環境空 氣樣品采集要求。
7.1.3 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樣品
固定污染源廢氣樣品采集過程按照 GB/T 16157 和 HJ/T 397 中顆粒物采樣的要求執行。 使用煙塵采樣器采集顆粒物樣品不少于 0.600 m3 (標準狀態干煙氣),當重金屬濃度較低時 可適當增加采樣體積。如管道內煙氣溫度高于需采集的相關金屬元素熔點,應采取降溫措施, 使進入濾筒前的煙氣溫度低于相關金屬元素的熔點。
7.2 樣品保存
濾膜樣品采集后放入樣品盒或樣品袋中保存; 濾筒樣品采集后將封口向內折疊,豎直放 回原采樣套筒中密閉保存。
樣品在干燥、通風、避光、室溫環境下保存。
7.3 試樣的制備
7.3.1 微波消解
取整張或部分濾膜樣品,用陶瓷剪刀(6.7)剪成小塊置于消解罐中,加入 15.0 ml 硝酸 -鹽酸混合溶液(5. 15),使濾膜浸沒其中,加蓋,置于消解罐組件中并旋緊,放到微波轉盤 架上。設定消解溫度為 200℃,消解持續時間為 15 min ,開始消解。消解結束后,取出消解 罐組件,冷卻,用水淋洗內壁,加入約 10 ml 水,靜置半小時進行浸提,過濾,用水定容至 50.0 ml ,待測。若濾膜樣品取樣量較多,可適當增加硝酸-鹽酸混合溶液(5. 15)的體積, 使濾膜浸沒其中。
取整個濾筒樣品,剪成小塊后,加入 40.0 ml 硝酸-鹽酸混合溶液( 5. 15),使濾筒浸沒 其中,其他操作與濾膜樣品相同,最后定容至 100.0 ml。
7.3.2 電熱板消解
取整張或部分濾膜樣品,用陶瓷剪刀(6.7)剪成小塊置于聚四氟乙烯燒杯(6.8)中, 加入 15.0 ml 硝酸-鹽酸混合溶液(5. 15),使濾膜浸沒其中,蓋上表面皿,在 100℃加熱回流 2.0 小時后冷卻。用水淋洗內壁,加入約 10 ml 水,靜置半小時進行浸提,過濾,用水定容 至 50.0 ml ,待測。若濾膜樣品取樣量較多,可適當增加硝酸-鹽酸混合溶液(5. 15)的體積, 使濾膜浸沒其中。
取整個濾筒樣品,剪成小塊后,加入 40.0 ml 硝酸-鹽酸混合溶液(5. 15),使濾筒浸沒其
中,其他操作與濾膜樣品相同,最后定容至 100.0 ml。
7.3.3 待測試樣的制備
移取 5.0 ml 經消解后的樣品置于 10 ml 比色管中,按照表 1 加入鹽酸溶液( 5. 13)、硫 脲-抗壞血酸混合溶液(5. 17),混勻,室溫放置 30 min 。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
表 1 定容至 10 ml 時試劑加入量
名稱 | 硒、鉍(單位: ml) | 砷、銻(單位: ml) |
鹽酸溶液(5. 13) | 2.0 | 2.0 |
硫脲-抗壞血酸混合溶液(5. 17) | / | 2.0 |
注:室溫低于 15℃時,置于 30℃水浴中保溫 30 min。
7.4 實驗室空白
取與樣品相同批次的空白濾膜(或濾筒),按照試樣的制備(7.3)相同的步驟進行實驗 室空白試樣的制備。
7.5 全程序空白
取與樣品相同批次的空白濾膜(或濾筒),與樣品在相同的條件下保存,運輸。將空白 濾膜(或濾筒) 安裝在采樣器上不進行采樣,空白濾膜(或濾筒) 在采樣現場暴露時間與樣 品濾膜(或濾筒) 從取出直至安裝到采樣器時間相同,隨后取下空白濾膜(或濾筒) 并隨樣 品一起運回實驗室,按照試樣的制備(7.3)相同的步驟進行全程序空白試樣的制備。
8 分析步驟
8.1 測量條件
原子熒光光譜儀開機預熱,按照儀器使用說明書設定燈電流、負高壓、載氣流量、屏蔽 氣流量等工作參數,參考條件見表 2。
表 2 原子熒光光譜儀的工作參數
元素 名稱 | 燈電流 (mA) | 負高壓 (V) | 原子化器溫度 (℃) | 載氣流量 (ml/min) | 屏蔽氣流量 (ml/min) | 分析線波長 (nm) |
砷 | 40~80 | 230~300 | 200 | 300~400 | 800~900 | 193.7 |
硒 | 40~80 | 230~300 | 200 | 350~400 | 800~1000 | 196.0 |
鉍 | 40~80 | 230~300 | 200 | 300~400 | 600~1000 | 306.8 |
銻 | 40~80 | 230~300 | 200 | 200~400 | 800~1000 | 217.6 |
8.2 校準曲線的建立
8.2.1 校準系列的制備
8.2.1.1 砷校準系列
分別移取 0 ml 、0.50 ml 、1.00 ml 、2.00 ml 、4.00 ml 和 5.00 ml 砷標準使用液(5. 19.3)
于 50 ml 容量瓶中,分別加入 10.0 ml 鹽酸溶液(5. 13)、10.0 ml 硫脲-抗壞血酸混合溶液(5. 17), 室溫放置 30 min (室溫低于 15℃時,置于 30℃水浴中保溫 30 min)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
。
6
8.2.1.2 硒校準系列
分別移取 0 ml 、1.00 ml 、2.00 ml 、3.00 ml 、4.00 ml 和 5.00 ml 硒標準使用液(5.20.3) 于 50 ml 容量瓶中,分別加入 10.0 ml 鹽酸溶液(5. 13)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
8.2.1.3 鉍校準系列
分別移取 0 ml 、0.50 ml 、1.00 ml 、2.00 ml 、4.00 ml 和 5.00 ml 鉍標準使用液( 5.21.3) 于 50 ml 容量瓶中,分別加入 10.0 ml 鹽酸溶液(5. 13)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勻。
8.2.1.4 銻校準系列
分別移取 0 ml 、1.00 ml 、2.00 ml 、3.00 ml 、4.00 ml 和 5.00 ml 銻標準使用液(5.22.3) 于 50 ml 容量瓶中,分別加入 10.0 ml 鹽酸溶液(5. 13)、10.0 ml 硫脲-抗壞血酸混合溶液(5. 17), 室溫放置 30 min (室溫低于 15℃時,置于 30℃水浴中保溫 30 min),用水定容至標線,混 勻。
砷、硒、鉍、銻的校準系列溶液濃度見表 3。
表 3 各元素校準系列溶液濃度
元素 | 標準系列溶液濃度(單位: μg/L) | |||||
砷 | 0 0 | 1 0 | 2 0 | 4 0 | 8 0 | 10 0 |
硒 | 0.0 | 2.0 | 4.0 | 6.0 | 8.0 | 10.0 |
鉍 | 0.0 | 1.0 | 2.0 | 4.0 | 8.0 | 10.0 |
銻 | 0.0 | 2.0 | 4.0 | 6.0 | 8.0 | 10.0 |
注: As 和 Sb 以及 Se 和 Bi 的標準系列可配制在同一容量瓶中,用原子熒光光譜儀同時測定。
8.2.2 建立校準曲線
以硼氫化鉀溶液(5. 16)為還原劑、鹽酸溶液(5. 12)為載流,由低濃度到高濃度順次 測定砷、硒、鉍、銻校準系列標準溶液的原子熒光強度。以相應元素的質量濃度為橫坐標, 以原子熒光強度為縱坐標,建立校準曲線。
8.3 試樣測定
將制備好的試樣導入原子熒光光譜儀中,按照與建立校準曲線相同儀器工作條件進行測 定。如果被測元素濃度超過校準曲線濃度范圍,應稀釋后重新進行測定。
8.4 空白試驗
按照與試樣測定(8.3)相同的程序測定實驗室空白和全程序空白。
9 結果計算與表示
9.1 結果計算
9.1.1 濾膜樣品
濾膜樣品中目標元素的濃度按公式( 1)計算:
( 1)
式中: —濾膜樣品中目標元素的濃度,ng/m3;
i —試樣中目標元素的濃度, g/L;
0—空白試樣中目標元素的濃度, g/L;
V—試樣消解后的定容體積,ml;
V1—分取消解液的體積,ml;
V2—分取后試樣的定容體積,ml;
n—濾紙平均切割的份數,即采樣濾膜面積與消解時截取的面積之比; Vs—標準狀態(273 K ,101.325 kPa )或實際狀態下采樣體積,m3。
9.1.2 濾筒樣品
濾筒樣品中目標元素的濃度按公式(2)計算:
(i 0) V V2 103
式中: —濾筒樣品中目標元素的濃度, g/m3;
i —試樣中目標元素的濃度, g/L;
0—空白試樣中目標元素的濃度, g/L;
V—試樣消解后的定容體積,ml;
V1—分取消解液的體積,ml;
V2—分取后試樣的定容體積,ml;
Vnd—標準狀態下干煙氣的采樣體積,m3。
9.2 結果表示
測定結果小數點后保留位數與方法檢出限一致,最多保留三位有效數字。
10 精密度和準確度
10.1 精密度
6 個實驗室分別對砷、硒、鉍、銻 3 個不同含量的空氣顆粒物標準物質模擬樣品、3 個 不同含量的廢氣顆粒物標準物質模擬樣品、1 個實際濾膜樣品和 1 個廢氣顆粒物模擬樣品(飛 灰樣品) 進行了測定,其中 4 個實驗室采用了微波消解法處理樣品,2 個實驗室采用了電熱 板消解法處理樣品,詳見附錄 B。
10.2 準確度
6 個實驗室分別對 1 個空氣顆粒物標準物質模擬樣品、1 個廢氣顆粒物標準物質模擬樣 品進行了測定,其中 4 個實驗室采用了微波消解法處理樣品,2 個實驗室采用了電熱板消解 法處理樣品,詳見附錄 B。
11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
11.1 每批樣品應至少分析 2 個實驗室空白和 1 個全程序空白樣品,空白樣品中目標元素測
定值應低于方法測定下限。
11.2 每次樣品分析應繪制校準曲線,相關系數應大于或等于 0.999。
11.3 每測定 20 個樣品進行一次校準曲線中間點濃度的核查,其相對誤差應在±20%以內。
11.4 抽取 10%的濾膜樣品進行平行樣測定,樣品數量少于 10 個時,至少測定 1 個平行雙
樣,測定結果的相對偏差應≤20%。
12 廢物處理
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廢液不可隨意傾倒,應按照規定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。
13 注意事項
13.1 應分別按照相應質量標準或排放標準要求的狀態進行結果計算。
13.2 每次采樣前需對采樣器進行流量校準和氣密性檢查。
13.3 實驗所用的玻璃器皿先用自來水沖洗,再用硝酸溶液(1+1)浸泡 24 小時,依次用自
來水、實驗用水洗凈。